2023-08-27 08:59:31 來源 : 找法網
一、保證書離婚時有時效性嗎
(資料圖)
保證書離婚時有時效性。
1.法律并不禁止夫妻雙方簽訂婚姻保證書,所以婚姻保證書的本身是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也就是說保證書可以有效,但其中違反法律規定的條款會被確認無效。比如,如果在保證書中約定不得離婚,則會因其違反了婚姻自由原則,會被確認為無效。
2.保證書中對財產的約定可能會在離婚時發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訴訟時效的特征有哪些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訴訟時效的特征有以下幾個:
1.訴訟時效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發生權利消滅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2.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由法律規定的不得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規定。
3.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
4.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但并非所有的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
5.法官無權主動釋明并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訴訟時效的起算,也即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它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
三、訴訟時效期限可以約定嗎
不可以。找法網提醒您,訴訟時效為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均不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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