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8 05:30:38 來源 : 法務網
(相關資料圖)
一般刑事案件取保候審后需要五個月或者六個月的時間才能結案,有特殊情況的,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準延長。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在二個月以內,而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在一個月左右,法院審理案件的時間是兩個月,所以取保候審后五個月左右可以結案。找法網提醒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二、取保候審從申請到批復三天。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的,辦案機關應該在三天內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審的答復。如果辦案機關已經同意取保候審的,則在辦理好取保候審手續后,即可由辦案機關到看守所放人。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判刑后不能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一種保障刑事訴訟正常進行的強制措施,只能在法院定罪量刑前使用,法院定罪量刑后取保候審作為一種強制措施的使命就結束了。雖然判刑后不能取保候審,但是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監外執行。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