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6 23:23:12 來源 : 嗶哩嗶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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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在一切之前,為什么有時候用中文閱讀的時候會覺得文本晦澀難懂,句子與句子之間有跳躍性,突然冒出一些新詞讓人摸不著頭腦,增加閱讀難度,(比如下面會說到的“存在”“存在者”)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不同語言的特殊性,“sein”是德語中的系動詞,有時也可作為名詞單獨使用,“sein”基本上可以算是中文中“是”“在”和“存在”這三個詞意思的結合,其實這個表述也不太準確,因為對我們來說,“是”“在”和“存在”這三個詞顯然是不同的三個詞,它們雖然有相近的意思,但是在使用的過程中是可以區分開來的,但是這在德語中卻是不一樣的,所以在中文翻譯中,會不斷的來回使用“是”“在”和“存在”這三個詞來復原文本本身的含義。
(1)突出的重提存在問題的必要性
①“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亞里士多德《形而上學》
“無論一個人于存在者那里把握到的是什么,這種把握總是已經包含了對存在的某種領悟。”? ? ? ——阿奎那《神學大全》
需要注意的是,“存在”的“普遍性”不是種的普遍性。如果存在者在概念上是依照種和屬來區分和聯系的話,那么“存在”就勢必不是對存在者的最高層次的界定,所以存在的“普遍性”勢必要超出一切種的普遍性。按照中世紀存在論的術語,“存在”是一種“超越者”(上帝),亞里士多德已經將這個超越的“普遍者”的統一性視為類比的統一性,已經將存在問題置于全新的基礎上了。最終黑格爾把“存在”規定為“無規定性的直接性”,并且以這一規定來奠基他的《邏輯學》中所有更進一步的范疇闡述,在這一點上,黑格爾與古代存在論保持著相同的眼界,只是亞里士多德提出的與適用于事實的“范疇”的多樣性相對的存在統一性問題,倒被他丟掉了。因此,人們要是說:“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那可并不等于說:它是最清楚的概念,再也用不著更進一步的討論了。“存在”這個概念毋寧說是最晦暗的概念了。
②“存在”這個概念是不可定義的。這是從它的最高普遍性推論出來的。(參見巴斯卡《沉思錄》,“人無法在試圖確定存在,也就是[是]的同時不陷入這樣一種荒謬之中:無論通過直接的解釋還是暗示,人都不得不以‘這是’為開始來確定一個詞。因此,要確定存在【是】,必須說‘這是’并且使用這個在其定義中被確定的詞)。這是有道理的,既然定義是來自最近的種加屬差。確實不能把“存在”理解為存在者:令存在者歸屬于存在并不能使“存在”得到規定。
存在既不能用定義方法從更高的概念導出,又不能由較低的概念來描述。那么難道是說“存在”不再構成任何問題了嗎?當然不是,我們從上述能得出的結論倒只能是:“存在”不是某種類似于存在者的東西。所以,用以規定存在者的方式雖然在一定限度內是正當的,但這種方式,即傳統邏輯的定義方法——傳統邏輯本身的基礎就根植于古希臘存在論之中——不適用于存在。存在的不可定義性并不取消存在的意義問題,它倒是要我們正視這個問題。
③?“存在”是自明的概念,在一切認識以及陳述中,在對存在者的一切關聯行為中,在對自己本身的一切關聯中,都不得不使用“存在”(即說話以“這是”開頭)。而且這種說法“無需深究”,誰都懂得。誰都懂得比如“天是藍的”,“我是快樂的”這些句子中“是”的含義。然而這種通常的可理解不過表明了不可理解而已——它挑明了:在對存在者之所以成為存在者的任何存在里面,都先天的有一個謎。我們向來已生活在一種存在的領悟中,而同時,存在的意義卻隱藏在晦暗之中,這就證明了重提存在意義的問題是完全有必要的。
“自明的東西”,而且只有自明的東西——通常是理性的秘密判斷(康德)——應當成為并且應當始終是分析工作者的突出課題,即“哲學家的事業”。如果確實如此,那么在哲學的基本概念范圍內,尤其是涉及到“存在”這個概念時,求助于自明性就實在是一種可疑的方法。
對以上見解的考慮是我們弄清楚了:存在問題不僅尚無答案,而且甚至這個問題本身還是晦暗和毫無頭緒的。所以,重提存在問題就意味著:對這一問題的提法要先進行一番充分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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