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8 17:55:46 來源 : 互聯網
諸多的對于自愿離婚要帶什么證件,離婚需要什么證件手續這個問題都頗為感興趣的,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1、協議離婚的定義
2、即自愿離婚,是指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通過婚姻登記手續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相關資料圖)
3、2.協議離婚的特征
4、雙方就離婚、子女、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時,達成協議;
5、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
6、3.協議離婚條件
7、協議離婚的雙方必須是合法夫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8、協議離婚的雙方必須有共同的離婚意愿;
9、協議離婚雙方已妥善處理子女和財產問題。
10、1、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
11、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
12、具體的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街道辦事處或者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13、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14、在婚姻登記處,持婚姻登記管理員證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登記。
15、2、協議離婚的程序
16、1)當事人的申請
17、離婚登記實行地區管轄;
18、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應當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19、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一方離婚時,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20、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21、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離婚意思表示,以及子女撫養、對一方配偶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約定事項,由雙方當事人組成。
22、雙方簽字或蓋章。
23、(二)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2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攜帶的證件、證明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辦理離婚登記的條件;
25、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查明,夫妻雙方只有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但對子女、財產等問題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6、3)離婚登記和發放離婚證
27、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查驗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詢問有關情況;
28、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9、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30、2、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31、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 《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32、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33、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和離婚證。
34、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35、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36、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7、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38、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__婚姻登記處; 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39、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40、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以上就是離婚需要什么證件手續這篇文章的一些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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