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8 14:30:50 來源 : 法務網
工傷認定處理流程如下:
1.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的申請,提交相應的材料;
2.然后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是否受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3.如果決定受理的,及時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并將決定書送達職工和用人單位;
4.最后抄送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如果不予受理的,則書面告知單位理由。
二、單位工傷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1.標題為“工傷賠償申請書”;
2.寫明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
3.簡要寫明工傷發生的基本情況;
4.列明申請賠償的費用;
5.申請人親自并注明日期。
三、找法網提醒您,工傷認定的時間:
1.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
2.逾期未申請的,職工或者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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