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9 11:15:38 來源 : 找法網
一、離婚婚前個人財產怎么分
(相關資料圖)
離婚婚前個人財產不會分,除非雙方有另外的約定,原則上是不會成為共同財產的。夫妻的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以及知識產權的收益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夫妻的婚前財產在死后歸誰所有
夫妻的婚前財產在死后歸繼承人所有,夫妻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應作為遺產處理。主要有兩種繼承方法,即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如果有遺囑且遺囑有效的情況下,按遺囑上載明的內容繼承;如果沒有遺囑的,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這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其去世后,作為他個人的遺產發生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辦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三、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是哪些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是以下幾點: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于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找法網提醒您,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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