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7 20:14:50 來源 : 齊魯壹點
8月23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起“破冰行動”,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倡議,飲品加冰需尊重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飲品到底應該怎么加冰?加多少冰?商家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才是前提。
過度加冰,茶飲界屢見不鮮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消費者呼吁:少冰、去冰
飲品過度加冰的現象屢見不鮮。8月19日,江蘇徐州一女子吐槽在星巴克花30多元購買的粉粉生咖冰塊太多,接近一杯,咖啡喝兩口就沒了。此前,瑞幸咖啡也曾因網友吐槽“咖啡3口喝完剩下全是冰”“咖啡三分之二冰塊兩口喝完”登上熱搜,網友紛紛表示有相似經歷:買茶飲或咖啡時,一杯飲品里冰塊特別多,喝兩三口就見底,有的商家還沒有去冰的選項。對于這一現象,有人調侃說:“明明是賣冰的,還送了你咖啡。”
圖片源自:微博網友
甚至有奶茶店少冰比正常冰多。8月17日,有報道顯示在茶百道購買了兩杯大杯裝的飲品,分別要求加“正常冰”與“少冰” 。但將杯中的冰塊挑揀出來時發現,“正常冰”的飲品內有25塊冰,“少冰”的則多達32塊。
即便是在夏天,人們也會因為各種原因不能喝冰飲,因此,“少冰”“去冰”選項,也成為許多網友們的普遍呼聲。“一些喜歡的飲品口味,有時候就比較想喝常溫或者去冰之后稍微涼一點的,不要那么冰就好,女孩子的正常需求吧。”正在濟南美蓮廣場購買咖啡的劉女士說。
然而,許多消費者都有需要“去冰”飲品,卻遭到拒絕的經歷。打開手機線上點單,一些茶飲品牌部分飲品的溫度可選項只有“冰”和“熱”,甚至只能做冰的,沒有“少冰”“去冰”等選項。但是其他個性化選項,如糖分的選擇普遍已經細化到無糖、3分糖、5分糖、7分糖等多個選項。茶底、奶蓋、小料也可以按需自由定制。在線下柜臺點單,當消費者提出“去冰”需要時,許多咖啡、奶茶店的店員也會回絕“這款不能做去冰的”。
業內回應:加冰是配方要求,以保持飲品口感
7月底,#瑞幸回應咖啡三分之二冰塊兩口喝完#話題登上微博熱搜。瑞幸咖啡客服表示,所有飲品都是嚴格按照流程制作的,如果顧客想去冰,可以在備注中說明。同時,瑞幸咖啡也會將冰塊多和無去冰選項的問題記錄下來,并反饋給相關部門。不過,瑞幸官方并未對此事進行公開回應。
控制冰量這一看似并不復雜的做法,茶飲店為何標準模糊呢?“從我的理解,飲品加冰主要還是從配方上考慮的。”國內一家知名茶飲品牌公司的中層管理人員在接受記者咨詢時說,實際上,店面售賣的每杯飲品,都是經過專業產品研發部門長時間研究配比得出的。一杯正常的茶飲冰塊含量或者糖含量都是按照標準來,多加或者少加都會帶來口感不純正的負面現象。所以,一般茶飲品牌對員工操作時是否加冰要求會比較多一些。在他看來,多加冰有幾個好處,一是消費者從開始到喝完能夠一直保持冰感,二是冰塊融化緩慢,也容易保持飲品口味的穩定。
同時,他否認飲品品牌是為了降成本才加冰的,“為了降成本,直接加水也是一樣的效果呀”。
也有從業人士表示,雖然去冰流程看似不繁瑣,但是碰上爆單或者店員人手不多的時候,去冰的訂單過多,也會影響店員的出單速度,所以有的商家可能不愿意做。
加多少冰行業無統一標準
兩協會倡議:飲品加冰應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于飲品內加的‘正常冰’量,行業內目前并沒有統一的標準。”濟南市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回復,“這屬于商家的自主行為,在消費者購買飲品的過程中,關于加不加冰、加多少冰,可以直接與商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那么商家認為加多少就加多少。”
為了順應健康瘦身的消費理念,廣大茶飲商家相繼推出無糖、半糖、0卡糖的選項吸引消費者購買。既然商家在飲品糖度上可以做到迎合顧客的個人口味,那么溫度也應該一樣,而不是面對“去冰”“少冰”的制作請求,以“影響口感”“固定配方”作為回絕消費者的托詞,拒絕換位思考。點單頁面沒有單獨選項,商家解釋可以通過備注的形式“去冰”,也是人為增加消費者的交易溝通成本,有意限縮消費者自由選擇的空間。對此,希望廣大餐飲經營者可以站在消費者的角度,積極支持并踐行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的倡議內容。
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8月23日倡議廣大餐飲經營者:
一、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只要是與正確的判斷、選擇、使用等有直接關聯的情況與信息,消費者都有權知悉,經營者都應該提供。消費者購買飲品時,餐飲經營者應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飲品存在確實無法去冰或飲品為特定的冰與配料結合等情況,餐飲經營者應在點單頁面明確標注或在點單時提示消費者注意。
二、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只有按照個人意愿決定是否消費、消費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費,其消費需求才能真正得到滿足。餐飲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的實際需要,為消費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過備注方式調整加冰數量等個性化選項,供消費者自主選擇,也可以將飲品和冰分開,由消費者自主決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三、尊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落實消費者公平交易權,要求從事交易活動的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心懷責任擔當,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經營理念,保障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消費者購買飲料時,默認購買的是飲料而不是冰。餐飲經營者可以在點餐臺、廣告單及食物圖片等顯眼處明示顧客有要求飲品不加冰的權利。若消費者對加冰容量提出質疑時,餐飲經營者應予以及時、正面的答復。
(綜合自:,中國消費者報,齊魯晚報,廈門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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